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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发表时间:2018-06-25

近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陕学位〔20184号),正式批准我校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批准我校交通运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3个本科专业于2018年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下发的批复文件


416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专家组莅临我校,对我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进行实地考察,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校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我校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标志着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校2018首届合格本科毕业生将获得“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以此为契机,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以轨道交通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