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在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交院学生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学生工作处工作安排,学校决定评选2020—2021学年 “三好”学生、优秀辅导员助理、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籍学生、各自然班级。
二、评选标准
依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执行,参考学生、班级在日常工作和第二课堂活动以及学生所在班级及宿舍在“双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表现。
三、评选组织机构及程序
(一)成立学校评选领导小组
由分管学生副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
由主管教学、学生工作的处长任副组长
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
(二)成立各二级学院(部)评选小组
各二级学院(部)成立学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评选工作。组长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4月6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都可以到辅导员处登记报名(说明申报类别,可以暂不提交详细材料)。
2.民主投票:4月12日,召开班级(年级)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产生“推荐名单”。
3.资格审查:4月13日,由辅导员组织班委各委员开会讨论,根据“基本条件”和申请人“上一学年学科成绩、基本表现”,确定“候选名单”,辅导员填写推荐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核后,在二级学院(部)内部公示三天。
4.上报材料:4月17日向“被推荐人”发放审批表,并接收自荐申请材料和推荐材料(1500字左右、宋体四号字体、1.5倍行距,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交本次评选情况的正式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评选工作小组组成、评选依据、评选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选结果等,与4月 19日12:00前汇总、审核全院申请材料和推荐材料一起提交学生工作处。
5.张榜公示:二级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学校,公示通过的“三好”学生、优秀辅导员助理、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3天。
四、评选要求
(一)推荐评选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辅导员助理、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推动学生班级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推荐评选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动员全体同学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比。所有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必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学生工作处。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本次评选情况的正式报告一份(电子版与纸质版);
2.各类型评选审批表、汇总表原件(盖章、签字);
3.参评优秀个人上一学期学科成绩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4.获得各类优秀的推荐材料,参评的先进个人由辅导员执笔书写、先进班集体由二级学院领导执笔书写(电子版、A4打印盖章);
5.学生本人提交的自荐材料(手写、学校版本的信纸),学生本人签名,以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例如有,附加退伍证复印件);
6.二级学院内部公示的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
附件 1.部审批表
4.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西安交通工程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
5.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6.西安交通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汇总表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