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使考试工作有序进行,保证考试各环节的规范性和质量提升,现就期末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7月4日-7月15日为全校期末复习和集中考试周时间。
(1)考查课、体育课、公共选修课及实践环节的考核在课程结束时随堂进行。
(2)考试课程的考核原则上应集中于考试周进行。
二、考试组织
在考试周内进行的全校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日程,专业考试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穿插在考试周内进行,具体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1)6月22日前,教务处将公共课考试时间通知到二级学院。
(2)6月27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将专业课考试安排报教务科。
(3)7月1日前,教务处向全校公布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三、命题、阅卷及归档工作
(一)命题
1.课程考核命题由开课院部组织实施,有条件的课程鼓励实行教考分离模式,根据教学大纲逐步建立试题库,使用题库命题。公共必修课程由开课院部组织命题小组进行命题,其他课程由开课院部组织教师(课程组)命题。若确定为教考分离的课程由教考分离组织者负责组织命题。并于6月20日前将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报教务处备案。
2.命题内容和范围必须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能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考查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多样,题量适中,一般客观题分值不得超过试卷总分的30%,试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
3.每门课程命题应提供难易程度和份量相当的 A、B两套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任意抽取一套用于正考,另一套备用,两套试卷的重复内容不得超过20%。命题均应给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所有课程考试试卷均应采用统一格式。
4.经二级院部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的所有本科考试科目的试卷再提交教务处、质评处、评建办复审通过后方可印刷。
(二)阅卷
1.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进行试卷批阅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依照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采取集体阅卷(不少于三人)、流水作业的形式,一律用红笔批阅,批阅标记要清晰,字迹要端正,易于辨认。
2.集体流水批阅、总分完成后,任课教师应认真复查所带班级的每一份试卷,防止漏批、错批或分值计算错误,教研室主任要安排教师之间相互交换试卷进行二次复核,主要检查漏批、涂改处是否签名,核对小分与题首、题首与卷首各题得分与总分是否有计算错误。对于复查中发现批阅有误的试卷,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第三次审核认定,对批阅错误处阅卷老师进行更正并签名。
3.每门课程阅卷工作结束后,主讲教师应通过分析学生的答卷情况,填写试卷分析,检查和反思教师教学中以及命题环节中需要改进的方面,以利于持续提升课程教学水平。
(三)归档
所有课程参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修订)》(西交院教〔2021〕26 号)文件要求进行归档,并于7月22日之前完成试卷和本学期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监考培训。各单位应严格落实监考培训要求,在考试周开始前对全体监考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监考规范和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不得迟到、擅离职守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2.加强阅卷培训。各单位应严格落实阅卷培训要求,确保全体阅卷人员学习阅卷相关规范要求后,方能安排其阅卷。同时应落实阅卷、核分、复核的责任要求,强调阅卷严肃性和重要性,保证阅卷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评分标准应由课程组统一研究确定。
3.做好试卷检查。各单位应形成常态化的试卷检查工作机制,在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阅卷工作结束后(本学期结束前),在单位内部开展所有期末试卷的检查工作,制作课程检查清单,做好每门课程的检查记录(见附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8月1—10日,学校在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对本科试卷进行全面检查。
4.多元化考核改革课程。如果有多元化考核改革的课程,参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改革的指导意见》(西交院教〔2020〕91号)文件要求,并于6月20日前将多元化考核的课程及课程考试方式分类统计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近年来,学校在巡考及各类教学检查中发现,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迟到、监考过程中查看手机等现象时有发生,阅卷不规范问题较为普遍,核分错误等严重问题偶有发生。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及阅卷人员的阅卷培训工作,学校将在本学期考试周组织常态化巡考工作,并适时开展期末试卷抽查工作,如发现有违反考试纪律及阅卷相关办法的情况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