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门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稳定安全工作,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师生员工是指学校的教师、学生、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学校北门和西门的开放时间为6:00-23:00。北二门不对外来人员开放。
第四条 校内教职工、学生需持校园一卡通进入校门。
第五条 在校内务工的各类临时工,由用工单位负责申报、审核,到保卫处备案后办理校园卡,凭卡出入校门。
第六条 校外来访人员通过访客系统填写信息,经审批后,凭访客通过码从北门进出校门。
第七条 禁止外卖车辆及人员进入校园。
第八条 谢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内游玩、散步以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 严禁从事商业性宣传、营销等活动者进入校园。
第十条 严禁携带生物病原活体动物(包括宠物)、营制刀具等有妨碍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一条 未带校园卡的教职工、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证件,经验证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 学生外出时,须在完美校园APP中申请,辅导员审批,保卫人员检验通过后方可通行。
第三章 车辆出入管理
第十三条 车辆进出校门必须通过机动车道闸系统;北二门道闸只对学校教职工开放。
第十四条 所有机动车辆在校内限速20KM/h,禁止鸣笛。
第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车辆录入道闸系统的信息以学校人事处教职工名单为准,在保卫处登记并认证后,经车辆自动识别系统进出校门。
第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电动车辆在北门通行,并停放在指定区域。
第十七条 校外合作单位车辆可由北门进出校园。
第十八条 校内租房户以及校内务工的各类临时工等车辆一律从西门进出校园。
第十九条 学校通勤车、施工车辆、垃圾清运等车辆一律从北二门进出。
第二十条 送货车辆(含电瓶汽车、电瓶三轮车)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段,经检查许可后,从西门进出;对于非规定时间段的特殊送货车辆须经相关单位或需用人员确认,经检查许可后,从西门进出。
第二十一条 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可由北门进出。
第二十二条 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辆、噪声较大、尾气严重车辆、载有各类危险物品的车辆、空载出租车辆进入校园。
第二十三条 校园内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摩托车和骑行电动车。
第二十四条 禁止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第二十五条 严禁车辆在校内超速行驶,严禁在校内乱停乱放车辆。
第二十六条 上班高峰期,禁止校外车辆进入学校。
第二十七条 对于无锁或车锁损坏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限制出大门,扣留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八条 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第四章 物品进出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严禁私自携带或拉运违禁品、爆炸品、剧毒品出入校门,因教学实验需要此类物品出入校门时,必须事先制定防范措施,并持有公安机关批准的证件,方可出入。
第三十条 携带公物出门要出示其管理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教职工、学生携带大件私物出门,凭本人证件经检查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一条 门卫值勤人员要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文明值勤,礼貌用语,热情服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外来人员要自觉服从门卫执勤人员管理。对于不听劝告,强行出入校门,无理取闹,漫骂殴打门卫值勤人员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