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专项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6-07    浏览量:1281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及科研机构:

为做好我校的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决定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专项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 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 项目类别

现征集2024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一般专项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自由探索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一般专项项目实行“个人申请、学校评审、择优推荐”。推荐数量:自然科学8项,人文社科2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 35 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省教育厅各类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前三人;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离、退休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人员,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七)我校各院部及科研机构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初审、查新和筛选工作。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避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

(八)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4年6月7—2024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由各部门统一组织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

2)纸质材料一式1份:《可行性研究报告》、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部门申报清单盖章。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凤  张丹      电话:029-89028316

附件1.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处

                                                        20246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