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困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 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 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4.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 http://kygl.sneducloud.com/), 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一般专项项目:一般专项项目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推荐项目数量:自然科学9项,人文社科3项。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立项计划。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此类项目结题率低于60%的学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其他高校申报数量不限。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项目: 2010年以前挂牌的重点实验室,或此类项目结题率低于60%的学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其他学校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 5项。由所在科研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四)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 35岁;重点研究项目、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 科研处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推荐。
四、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安排 |
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5日 |
上交纸质申报材料 |
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3日 |
项目评审答辩、项目公示 |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7日 |
确定推荐的项目进行网络填报、科研处校级审核 |
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8日 |
推荐教育厅(系统提交) |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0年12月25日前,提交纸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科研处组织项目评审。
(二)项目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处领取账号进行系统填报。
(三)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推荐的12个项目提交)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 张丹 029-89028316
029-87669498 (系统技术支持)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