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实现了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对学院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党政办组织实施、相关二级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学校以网站群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院(部)信息门户网站建设,以此为基础,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及各类新媒体的作用,构建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同时,学校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校报、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此外,学校设立理事长、校长、书记信箱及校领导接待日等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学校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完善依法治校制度的重要抓手,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健全纤细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学校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和范围,使学校的重大事件和涉及学生、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公开;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对重大事件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请查看PDF全文链接:西安交通工程学院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