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是2015年3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引用的。他说:“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说过:‘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不同文明没有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要促进不同文明不同发展模式交流对话,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交流互鉴中共同发展,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的出处,是《孟子·滕文公上》。
《滕文公上》是《孟子》中的一篇。这一篇共包含五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分别讨论了五个不同的问题,所以一般将其分为五章。“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出自《滕文公上》的第四章。这一章的主要内容,是孟子对以许行为代表的农家学派的批评。
农家学派,也是诸子百家之一,这一派最推崇的人是神农氏,他们的主张,用最简短的话来说,就是要重视农业生产,最好无论君臣,人人都亲身从事农业劳动,自力更生,自给自足,将商品交换减少到最低程度。对于以许行为代表的农家学派,我们要说的是,重视农业生产是对的,但把农业生产凌驾到一切行业之上,特别是要人人从事农业劳动,这看法就太偏颇了。
当时许行到了滕国,受到了不少人的热烈追捧,其中有一个叫陈相的人。陈相原来是儒家的信徒,后来改投许行门下,他见到孟子,向孟子宣扬许行的思想。孟子于是在陈相面前,批驳了农家的种种谬误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农家所主张的简单的定价原则:别管是绸是布,只要尺寸相同,价格就都一样;别管是丝是麻,只要重量相同,价格就都一样;别管好鞋坏鞋,只要尺码一样,价格就都一样。这样的话,就是小孩子上街买东西也不会受骗,国家就没有尔虞我诈这些乱七八糟的现象了。正是在对这一主张的批驳中,孟子说出了本讲提到的名言:“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物品千差万别,这是由各自不同的属性决定的。不同的物品,有的价格差一倍,有的价格差五倍,有的甚至相差十倍百倍,千倍万倍。如果把它们放在一起用一个标准看待,就是扰乱天下。打个比方,工艺粗糙的鞋和工艺精良的鞋,只要尺码一样,就一个价钱,那么,谁还肯做工艺精良的鞋子呢?
我们将这句话放在整个文章的语境下,就可以看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包含着不可偏废的两层意思:
首先,事物是千差万别的,这是由它们不同的本性决定的;其次,也是更加重要的,因为千差万别,就不能用大小、轻重、长短这样外在、单一的标准简单地去衡量。一件事物,可能有千万倍超越类似大小、轻重、长短这样简单的衡量标准之上的价值。
然而,对孟子“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的理解,也常常会有两种偏颇。
第一种偏颇,是过于强调“物之不齐”,而忽视了“物之情也”。特别是这句话后面紧跟着“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这就很容易造成一种误解,似乎孟子是刻意强调事物之间的价值差距。
第二种偏颇,是过于强调“物之情也”,而忽视孟子在前面清楚说出的“物之不齐”,以及后面说到的“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仿佛孟子是在用事物的个性特征取消对事物进行价值判断的共性标准。
实际上,这都不是孟子的本意。找到孟子的本意,需要在上下文中去仔细揣摩。在本章中,陈相抛出了许行的两个判断标准:第一,用能不能坚持农业劳动来判断一个君王是否贤能;第二,用尺码、重量这样简单的度量衡来判断物品的价值。正是在驳斥许行那简单的价值判断标准时,孟子才说出了“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的话语,所以这句话所强调的重点,是不能以简单的标准来衡量事物的价值,而绝非事物之间没有差别,或者事物的价值本来就差别很大。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因为西方科技长期居于领先地位,所以一些西方人士就滋生了很强的文化优越感,自觉或不自觉地用西方的标准简单地衡量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并以衡量的结果来判断其他国家文化的高下优劣。这种态度由来已久,并且一度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很大影响,甚至那些国家与地区的部分人也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这些标准,并以此衡量自身文化,进而产生了很强的文化自卑和文化虚无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的讲话》中说:“一体化的世界就在那儿,谁拒绝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会拒绝他。万物并育而不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在全球化势不可挡的今天,跨文化的合作交流是一种必然,而只有理解和接受“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的观念,才能以更开放宽容的心态参与到彼此的交流合作之中。交流合作得越多,彼此的了解也就越多,作为个体的我们也就越能享受到更为丰富的物质与精神成果,而作为同一个物种的人类也就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充满友爱精神的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