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 2025 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5年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教学调整安排
1. 课程暂停:4月4日(清明节法定假日)所有课程暂停,不统一安排补课。
2. 补课安排:如因假期影响到整体课程进度的,教师可和授课班级学生商定时间补课,并报学院及教务处备案。请相关师生提前做好安排。
3. 实践教学:实验、实习等实践类课程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进度统筹调整,并提前通知学生。
三、注意事项
1. 需补课的教师务必提前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
2. 学生应关注课程变动通知,避免误课;
3. 采用线上教学的课程,教师需确保网络教学平台畅通,并留存授课记录。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教学秩序平稳。
教务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