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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关于评选 2021-2022 学年学校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浏览量:2873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营造浓厚学风、形成良好校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现决定组织开展 2021-2022 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标准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奖励标准执行《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二、评选条件

(一)一等奖学金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认可和好评,具有示范作用;

2.获得校级、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善于钻研,具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学年各门课程总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10%,无不及格挂科现象;

4.热爱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劳动,关心集体,注重自身素质的拓展,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二等奖学金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示范作用;

2. 荣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优先考虑;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勤奋,上学年各门课程总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20%,无不及格挂科现象;

4.关心班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热爱劳动,注重自身素质的拓展,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三等奖学金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团结同学,在班集体树立良好形象,能起示范作用;

2.荣获二级学院(部)级以上“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3.学习认真,态度端正,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上学年各门课程总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 35%,无不及格挂科现象;

4.能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关心集体,热爱劳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律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上报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前送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校务楼 112)。

(二)学校奖学金送审材料如下

1.各二级学院 2021-2022 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

2.《2021-2022 学年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表》(附件 1)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 Excel 制作)

3.报送原始资料:

1)二级学院公示(均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2)参评学生申请书一份(纸质版);

3)学生《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校奖学金申请表》一份(除签名外全部电子录入)

4)学生 2021-2022 学年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5)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二级学院院长签字。

四、评选要求

级学院参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严禁出现克扣挪用,索要回扣等现象,一经核实后,严肃处理。学校对评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并将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宋 董雪亮              电话 029-89028836

附件:1.2021-2022 学年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表

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校奖学金申请表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