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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时间:2023-11-27 浏览量:5779

根据西交院校发〔2023〕210 号《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要求:

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

组长: 石广田 王拓辉

副组长:任小文 周 婷

成员: 贾亚娟 张治国 谢国坤 李晋武 闫树军贾雄伟 王新焕 郝 磊 南江萍 李宁宁吴 钊 郑 凯

一、考核等次、比例、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全校师德师风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师德考核人数的25%以内,合格、不合格等次比例按实际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采取分值(百分制)和排名相结合方式确定,综合考核得分100-80分且排名在参加考核人数25%以内的为优秀,79-60分的为合格,59-0分的为不合格。

序号

教研室

总人数

优秀人数

1

电气工程教研室

15

4

2

信号教研室

22

4

3

智能控制教研室

12

3

4

车辆教研室

13

3

5

机电基础教研室

17

4

6

机制教研室

16

4

7

辅导员

13

3

8

实践教学中心

12

3

 二、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为:个人自评、综合评议、确定等次、结果公示、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个人自评:由教师本人填写师德师风考核表、撰写师德总结,报送所在院(部)。

  综合评议:由各院(部)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进行审核,并组织同事互评、领导评议,作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推荐上报:各院(部)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研究确定单位考核推荐结果,报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结果确定: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审查各单位考核推荐结果,提交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个人自述阶段: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

综合评议阶段:2023年11月21日-11月22日

确定等次阶段:2023年11月23日

结果公式:2023年11月24日

党政联席会议:2023年11月28日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