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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疗、生育费用报销材料

时间:2021-07-08 浏览量:5879

一、医疗(生育)住院费用报销

1.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

4.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

5.异地就医证明或本地就医情况说明(单位公章);(注:骨折、外伤、中毒等特殊情况需详细的受伤经过描述且单位盖章,要附全套住院病历;骨折取内固定需提供第一次骨折统筹结算单复印件或首次骨折住院的全套病历材料。)

6.分娩记录(仅生育住院提供),出院小结(仅流产住院提供)。

7.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个人姓名并抄写银行卡号,非中国银行卡请务必写明支行名称)

二、医保门诊紧急抢救费用报销

1.身份证复印件;

2.急诊发票(原件,如急救后转住院需提供住院挂账发票复印件);

3.急救病历(抢救记录);

4.抢救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

5.异地就医证明(单位盖章,仅限异地门诊紧急抢救提供)。

(注:骨折、外伤、中毒等特殊情况需写详细的受伤经过且单位盖章。)

6. 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个人姓名并抄写银行卡号,非中国银行卡请务必写明支行名称)

三、生育产前检查费

1.西安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

2.西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门诊结算单(生育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定点医院已进行部分费用挂账的需提供)

3.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

4.分娩记录;

5.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的由单位出具驻外证明。

6. 身份证复印件;

7.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个人姓名并抄写银行卡号,非中国银行卡请务必写明支行名称)

四、计划生育费用报销(仅门诊流产、上环、取环)

1. 身份证复印件;

2.门诊发票;

3.门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4.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提供,病历上需写明停经天数);

5.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的由单位出具驻外证明。

6.西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门诊结算单(计划生育门诊费用在定点医院已进行部分费用挂账的需提供);

7.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个人姓名并抄写银行卡号,非中国银卡请务必写明支行名称)

五、仅申请生育津贴

1.身份证复印件

2.分娩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分娩记录;住院流产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记录);门诊流产提供门诊病历

3.情况说明(措辞自拟,抬头写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需说明医疗费用是否报销?通过何渠道报销?,现仅申请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1、生育报销:20201月1日起,生育住院及产前+生育津贴(提交一、五条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盖章),20208月1日起出院的,住院费用挂账结算的,不需要再办理业务,生育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逐笔报销方式改为每人1000元限额随生育住院费用一次性补贴;已部分门诊产前检查挂账的,实行一次性差额补贴。

2、流产报销:流产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提交两份材料),病历无法体现怀孕天数的要准备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3、仅写明材料及“(医院盖章)”均指材料需为原件或复印件盖红章

4、生产新政策的 20201月1日通常指 出院时间。

5、住院病案首页应该有全章。

6、男职工没有办法再报销配偶的生产费用,如果配偶本人也没有参加任何保险,那就没有可报销途径。

7、已在医院挂账结算住院费用的,不用再提交生育津贴申请。

8、自然流产、人工终止妊娠、人工受孕等不享受产前检查费用补贴。

9、1月1起到8月1日之前 生产住院费用已经在医院挂账结算的, 产前检查的费用还需要个人再单独提交资料报销  8月1开始不用单独提交产前资料,办理出院挂账结算时   同生育津贴的途径一样,医院给医保办数据,1000元或者其差额部分 会由医保办直接拨款。

10、异地的情况说明包含要素:姓名、身份证号,说明何时为何在外地(出差、放假、外派、探亲),探亲要说明亲属关系,因何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在外地医院就诊,无法回西安。

11、系统录入选择业务:生产费用均由住院报销受理;需要申请产前费用的由生育报销受理;流产费用门诊由生育报销受理,住院费用由住院报销受理;生育津贴途径不变。

12、分娩记录上 一定要能体现胎儿娩出时间。

13、生育待遇享受原则为  当月缴费次月享受

    生育津贴领取原则为  生育当月及上个月均正常缴费

14、门诊急救的病情主要特征:

 

15使用电子发票报销费用,需提供《电子发票报销说明》,省人才社保群内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