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领域:
哲学、文学、艺术学相关学科,具体研究方向与日本相关
二、协议名额、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协议名额:不超过4人/年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60个月。
三、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被推荐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90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应熟练掌握日语或英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日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或JLPT达到一级(N1)、J-TEST达到A级者优先选拔。
8.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五、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于2024年4月10-19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4月26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上传至信息平台。申请人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
六、评审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经日方审核后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2024年9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5年4月初。
来源:国家留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