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至多可申请2次资助,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四、选拔办法
1.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10日;第二批:9月1-10日。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 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受理单位一览表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6)。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 受理推荐 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3月20日(第一批)/9月20日(第二批)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录取结果于6月(第一批)/次年1月(第二批)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
六、派出
1.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2. 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3月1日前/9月1日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
2 |
3月1-10日/9月1-10日 |
申请 |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报,并按应提交的 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3 |
4-5月/10-12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4 |
6月/次年1月 |
录取 |
1.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看。2.录取后,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该文件可在登陆信息平台办理派出手续时按提示下载查阅)。 |
5 |
自录取之日起 |
派出 |
1.被录取人员应在规定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前派出2.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