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类别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 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 基金的限制。
3. 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四、选拔办法
1.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申请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0-31日;第二批:10月8-18日。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 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 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受理单位一览表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6)。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 受理推荐 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12日(第一批)、10月31日(第 二批)前将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 基金委,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录取结果将于6月(第一批)/次年1月(第二批)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 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
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 为达标方式,可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6-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注意: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仅统一在暑期组织安排俄语培训,下半年被录取 人员如需参加俄语培训,请自行联系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系方式可在国 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常见问题解答专栏中点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查看)。
六、派出
1.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2. 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七、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3月10日前/10月8日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
2 |
3月10-31日/10月8-18日 |
申请 |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报,并按应提交的 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3 |
4-5月/11-12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4 |
6月/次年1月 |
录取 |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可登陆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看。 |
5 |
自录取之日起 |
派出 |
1. 被录取人员应在规定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前派出(申请时外语未达标人员,应按信息平台提示先上传外语合格水平证明)。 2. 录取后,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该文件可在 登陆信息平台办理派出手续时按提示下载查阅)。 3. 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 在信息平台选择留学服务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 联系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构咨询机票及其他派出事宜。 6.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目的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 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到证明并按照留学所在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