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进行审核汇总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本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审核汇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
根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西交院学[2018]25号要求,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中职高职连读学生中,高职二年级学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原则上应在人数大于10人的专业评选国家奖学金。
(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含5%)、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含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遵照教财函〔2019〕105号第七条执行。对于这部分人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评审条件,做到宁缺毋滥。
二、评定标准与名额
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4名,应按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国家奖学金人数的1:1.2差额上报学生材料,不得等额上报。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程序
本人申请→班级提名→各二级学院评审汇总审核(公示)→学校会审(公示)→上报省教育厅。
(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送审材料如下: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成一张A4纸,不要装订。申请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名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反面全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申请理由”栏200字左右,“推荐意见”栏100字左右,“院系意见”栏30字左右;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学校意见”栏内,校内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
3.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4.二级学院会审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5.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6.参评学生申请书(全面反映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情况及个人思想情况,不少于1000字);
7.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8.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学校需同时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9.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10.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要求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奖励我校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尽快组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并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资助中心。
联系人:宋磊、董雪亮 电话:029—89028836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