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 2021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完善体系: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构建国家级、省级、校(院)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培育精品: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注重扶持优秀项目, 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项目类型与类别
大创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 3 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等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省级立项将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二)项目类别
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国创计划”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1/3。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2020年度大创项目立项项目总数的2%(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三、项目管理
(一)申报限额:省级大创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 2),申报限额中包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数,创业实践项目每校申报数不超过2 项。学校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项目的推荐次序,并按照不超过学校2020年国家级大创项目数的2%标注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二)经费资助: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预借和结题报销制,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经费由学校予以资助;国家级项目学校给予10000元资助,省级项目学校给予5000元资助。特殊情况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协商解决;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推荐要求
今年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 2号)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 http: /y.ncss.org.cn, 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大赛通知)。
五、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教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大创项目学生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六、有关要求
(一)大创项目是实践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的重要抓手。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持续引导,鼓励申报,保质保量完成好本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情况将作为2021年省级立项和国家级项目推荐的重要参考。
(二)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 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
(三)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内原则上只能参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不超过2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四)按照建立国家、地方、校(院)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省教育厅统一报送国家级及省级立项项目(含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
(五)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高校的工作基础,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推荐参评国家级计划一般项目,推荐不超过2020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总数的2%的优秀项目参评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六)各高校要组织开展2019年度立项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2021年省级立项的重要参考。
(七)大创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校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七、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3,EXCEL 格式,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分别汇总,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4-1-3,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分别装订成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注:附件电子版可在大创指导教师群,科研工作群内自行下载。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前以院(部)为单位,盖好章后,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5271418@qq.com 。
联系人:卢老师,电话:029-89028316 15091868792
地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校务楼507)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