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西交院校发〔2022〕297 号),经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议,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2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等。
联系人及电话:杨宏峰
电子邮箱:99579060@qq.com
联系地址:校务楼211办公室
附件:2023年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评选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