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23届毕业生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维护毕业生的权益,现启动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请各学院按下列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一、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2023届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评定实行三级审核: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一)审核依据
毕业资格审核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交院校发〔2023〕35号)规定执行;本科毕业生学位审核依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交院教〔2019〕25号)的规定执行;毕业生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内成绩为准。
(二)审核内容及要求
依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交院教〔2019〕25号),各学院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评定工作。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等有关文件和条例规定,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毕业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中有异议的问题,请附书面报告和本院意见送交教务处。
二、时间安排
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和流程进行操作。(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通知为准)
1.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授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组应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院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情况,并于6月15日前将学院审议通过的毕业、授学位结论报送教务处。
2.6月20日前将毕业资格审查报告和学位评定结果呈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批准后,学校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教育厅。
三、总体要求
1.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工作是一项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2.各学院和具体经办人员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时、准确地做好毕业生材料的统计、分类和核对工作,重要的毕业材料必须经学生本人认可,以确保材料全面、详实、准确无误。
3.审核结果确定后,各学院要做好结业生和未获得学位授予资格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以下审核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6月15日之前附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