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6号)要求,扎实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5月10日,教务处组织开展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由校领导带队,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场所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
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分别查阅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台账等相关档案资料。现场重点查看了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安全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
检查组认为各实验中心应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责任意识:一是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将安全工作抓细抓实;二是不断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各学院要举一反三,立查立纠,遵守实验室安全规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环境的安全。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和校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