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西交院教[2020]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新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需求,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二)优化专业结构。应结合学校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充分利用和整合教学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布局和专业群。
(三)凸显办学特色。应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就业形势较好。新增专业要强化特色建设意识,明确专业的特色建设方向,自觉打造一流专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新增专业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列专业;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3.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4.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5.有充分市场调查和专业论证;
6.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7.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8.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申报流程
1.学院申报。学院提交拟设置新专业申报材料。
2.学校审议和公示。教务处组织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根据专业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社会人才需求等,对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专家组审议结果报学校审定,审定结果及申报专业申报材料公示一周。
3.网络申报。由教务处和申报学院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新增专业网络申报。
四、材料提交与要求
1.拟设置新专业的学院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
2.学校基本情况部分的内容可以暂时不填写,由教务处核准数据后统一填写;表格中有关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按照学校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模板格式填写。
3.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稿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请于7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高 靖/李青青
联系电话:15091186520/17392930321
联系邮箱:xjyjwc89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