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学秩序平稳运行,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动态。现定于2月27日起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3月8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院(部)自查和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需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先进行自查,后接受学校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开学第一节课检查
1.时间:2月27日(主校区)
2月28日(东校区)
2.内容及形式
检查组分别进入教学区域检查:①教师到岗、学生到课情况;②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卫生情况;③教材情况;④教师上课状态及上课资料;⑤课堂情况;
3.检查要求
①各组于8:20前在检查区域集合;②各组填写《检查记录表》并于检查完成后上交,详见附件1。
(二)外聘教师教学资料检查
1.时间:3月2日-3月4日
2.内容及形式
检查组到各教学单位检查近三学期外聘教师资料。包括:外聘协议书、课堂日志、试卷、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材料。
3.检查要求
各单位按照人事处提供的外聘教师名单提供外聘教师的所有资料,检查组在各项资料后认真记载,并在检查结束收交教务处归档。
(三)“磨课”工作
1.时间:3月6日-3月10日
2.磨课范围:教学周7-8周的课程
3.要求:各单位于3月3日前将磨课计划上报至教务处。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2,于3月10日前交教务处归档。
四、检查分组情况
(一)开学第一节课检查及外聘教师教学资料检查分组
(二)“磨课”工作检查分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检查领导小组,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组织落实好各项检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围绕检查内容对自查情况进行PPT汇报。
3.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查阅完毕进行现场反馈。
4.各教学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完成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务必做到真实、完整、规范。于3月10日前交教务处。
5.各教学院(部)和各检查组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带领本院检查组成员深入教研室、实验室、教室,对开学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各教学院(部)和各检查组负责人要将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听取、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诉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相关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共同分析、探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检查能真正提高教学质量,并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7.各教学院(部)要切实加强教师考勤工作,严格教师的停、调、代、补课审批手续,对于因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