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拟启动落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安排要求
(一)确保自有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
各开课单位需根据人事处提供的自有专任教师名单,确保专任教师进课表,承担教学任务,满足基本教学工作量。
(二)确保主讲教师资格,明确主讲教师职责
各单位参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课程主讲教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西交院教〔2020〕44号)文件要求,确保主讲教师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并向主讲教师明确工作职责。
(三)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
各单位参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课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西交院教〔2020〕51号)文件要求,给受聘于我校的教授副教授安排教学任务,承担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四)按流程落实外聘教师授课任务
需聘请外聘教师(含返聘、延聘等)授课的单位,应按学校流程完善相关表格和协议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之后,安排落实教学任务。
二、工作流程
各开课单位落实完教学任务后,将教学任务纸质版(封皮按教务处统一要求设定)交教务科,经教务处长、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核无误后,统一下达教学任务开始排课。
三、时间要求
各开课单位需于1月8日前将教学任务纸质版报教务科。
四、其他相关要求
各开课单位根据审核通过的教学任务,于1月15日前完成下学期预报课时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