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一)结课工作
1.本学期教学任务于2022年12月29日前结束,2022年12月 30日-2023年1月6日为期末复习和集中考试时间。因结课时间提前1周而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可在12月5日至12月29日期间利用晚上或周末的时间进行补课,并将补课安排提前报教务处备案。各单位安排补课时,需避开12月10、11日大学英语四六级、AB级考试,12月24日研究生考试。
2.结课后各任课教师要结合学生学习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答疑工作,尤其要做好对因疫情一直未到校学生的辅导答疑工作,做到精准辅导,有效答疑。
(二)教学计划的制定及课表编排工作
教务处将于12月5日下发《关于制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务必在12月16日前报送本单位下学期开课计划,教务处将于12月19日-23日进行审查,并定稿。(此项工作涉及下学期教材征订与实验耗材购买,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提交)
2023年1月5日之前完成全校下学期课表的编排。
(三)项目、比赛的申报与结题工作
1.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11月30日 校级申报截止;
12月2日-6日 校级专家评审;
12月7日-8日 项目申报团队修改材料;
12月9日 申报省厅。
2.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安排
12月1日-10日 项目主持人准备结题材料;
12月12日-16日 二级院部结项评审组组织结项;
12月19日-23日 教务处评审组组织结项;
12月30日 下发结项结果通知。
3.西浦全国大学创新大赛参赛工作
12月5日 教师报名截止;
12月7日 教务处组织报送材料。
4.2019年校级教学团队结题工作
11月30日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12月7日 项目团队报送结题材料至教务处,教务处形式审查;
12月9日 教务处组织召开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
(四)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今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各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进行检查。
(五)下学期各类实验、毕业设计、竞赛耗材申报工作
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和毕业设计(论文)耗材的申报工作。根据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专业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大纲、学科竞赛及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各学院应安排本学院各专业教研室做好下学期实验(实训)、学科竞赛及毕业设计(论文)各类耗材的申报工作,并于12月2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
(六)教材征订工作
根据下学期审定的教学执行计划,各教学单位应安排本单位教研室做好下学期教材的选定与审核工作,并于12月28日前将教材选用汇总清单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教务处教材科。
(七)公选课的申报及选课工作
12月26日,各教学单位报送教师申报下学期计划开设公选课,包括新增公选课,以及以前年度开设公选课备案;
12月27日-29日,教务处形式审查,并向学生公布选课通知。
二、学籍工作安排
(一)12月8日-22日,完成2019级五年制学籍转段工作;
(二)12月22-23日,完成2023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
三、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查课的考核在课程结束时随堂进行。
(二)14周之前结课的课程,须在12月12—18日组织考试;15—17周结课的课程,须在2023年1月2—5日组织考试。
(三)做好单独设置实验课程的考核工作。按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要求,各学院对本学期已开单独设置实验课需要进行考核,请各学院根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做好考试命题工作准备,并将考核工作安排于考核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科。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要对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等上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签字后再报教务处。对随意变更计划,工作量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召开 期末考试考务及监考工作培训会和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大会,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命题、试卷印制、分发的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露。
4.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践课程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能够通过考核反映出学生实践课程的学习水平和能力。
5.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及实习工作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