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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5 浏览量:3937

中兴通信及其他相关学院:

按照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2〕12号)要求,为确保我校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一)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设置的、截止2022年已有本科在校生、但还未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本科专业。我校对应专业为中兴通信学院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

(二)已有学士学位授权,需调整授权门类的本科专业。

二、审核办法

按照《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规定的原则、标准、审核办法及程序进行,省学位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学校审核情况进行核查。审核不通过的当年不予审批,限期整改后第二年进行复核。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自评(11月15日—12月10日)

1.各学院务必认真梳理本学院各专业学士学位授权情况,与专业招生、毕业学生情况准确比对,组织相关专业填写《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1)。

2.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专业进行评议。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12月10日-20日)

1.学院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学校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报送申请材料至省学位委员会。

四、材料报送

拟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院部,请于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盖部门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科(校务楼211办公室):

1.《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出具《2023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家评审意见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3.申请调整授权门类的专业还需附该专业调整的相关批复文件。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相关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申请审核工作,确保无疏漏、无延迟,顺利完成;并以本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专业建设经验成果和梳理查找专业建设关键问题,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李青青

电  话:17392930321

邮  箱:474620505@qq.com

附件:1.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docx

 2.2023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