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将于本周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期末考试不及格或已办理缓考,经下学期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2.学期末考试缺考或舞弊的学生
3.之前学期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二、重修课程范围
本次重修原则上只能选择单数学期开设的课程,如因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课程在本学期未开出,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备案。
三、重修报名
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重修申请,并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经过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批准后,获得重修资格。未报名或审核不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
四、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主要为自主重修或编班重修,重修学生应填写重修听课安排表(见附件2),各教学院(部)根据学生申请重修人数开设教学班,并将名单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审批。
五、重修课程成绩认定
1.重修课程的总评分数为该课程最终成绩
2.未办理重修手续或无故未跟班学习的,重修成绩不予认定
3.任课教师将重修学生成绩上报给开课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报教务处认定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029-89028258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