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西交院教〔2020〕86号)文件要求,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开放性实验项目,并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开放性实验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和《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院(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做好相关资料、成果的存档工作,并在学期末将本单位开放情况总结报教务处。
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3日前完成项目立项,纸质文档由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联系人邮箱。
三、相关要求
1.每名教师最多申报一个实验室开放项目,每个学生最多参加两个实验室开放项目,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名。
2.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计算,不能重复申报核算,未按要求报送开放性实验项目的教学单位,不核发相应的课时。
3.开放性实验项目所需低值易耗在学期初同教学耗材一起上报。
4.每个开放性实验项目课时最高为16学时。
5.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对于未经所在单位推荐或逾期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6.各教学单位最低申报项目数量如下:
联系人:齐媛媛
联系电话:1520247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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