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开放性实验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6月22日
二、检查事项
1.查看各开放性实验项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志等资料。
2.查看开放性实验项目记录、实验报告和学生成绩等材料。学生的实验报告内容要齐全,并有实验教师的批阅痕迹,收集学生完成的实物作品,并妥善保存。
3.各开放性实验项目结束后撰写开放性实验教学工作总结,学院相关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本门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并及时进行总结和交流工作,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
三、材料报送
1.各项目教学大纲、教学日志、学生名单、实验报告(每个项目纸质版复印件各5份)、学生成绩单、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等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2.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后,各学院要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实际完成的实验项目情况如实统计汇总教师工作量。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者,一经查实,除扣除该部分工作量外,将在全校通报批评。
3.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联系电话:8902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