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西交院[2022]40号文件要求,学校在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整改的基础上,定于4月27日对全校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实验室运行记录
3.实验室设备台账明细(电子版)
4.实验室设备的运行情况
5.实验室消防安全设施
6.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7.各学院(部)提交的安全风险自查台账的整改情况(后发至每个检查组)
二、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朝
副组长:潘春辉、赵 征
组 员: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
三、领导小组检查分组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分组安排表
注: 1.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准备和介绍工作。
2.各组联络员负责确定检查地点并通知到检查组人员。如需调整检查时间和地点,联络员要提前通知。
3.各组记录员负责检查过程的拍照和记录,材料的收集及检查结果的汇总。
四、工作安排
1.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完成附件1《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项目台账》内容。
2.各学院(部)提交的安全风险自查台账的整改情况(检查时发至每个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