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西交院教【2020】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开放性实验项目,并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开放性实验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和《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院(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做好相关资料、成果的存档工作,并在学期末将本单位开放情况总结报教务处。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5日前完成项目立项,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相关要求
1.每名教师最多申报一个实验室开放项目,每个学生最多参加两个实验室开放项目。
2.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计算,不能重复申报核算,未按要求报送开放性实验项目的教学单位,不核发相应的课时。
3.开放性实验项目所需低值易耗在学期初同教学耗材一起上报。
4.每个开放性实验项目课时最高为16学时。
5.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开放性实验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并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6.各教学单位最低申报项目数量如下:
联系人: 李爱霞 18710980851 526539588@qq.com
吴钊 18092727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