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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21 浏览量:3927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西交院教【2020】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开放性实验项目,并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开放性实验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院(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做好相关资料、成果的存档工作,并在学期末将本单位开放情况总结报教务处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5日前完成项目立项,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相关要求

1.每名教师最多申报一个实验室开放项目,每个学生最多参加两个实验室开放项目。

2.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计算,不能重复申报核算,未按要求报送开放性实验项目的教学单位,不核发相应的课时。

3.开放性实验项目所需低值易耗在学期初同教学耗材一起上报。

4.每个开放性实验项目课时最高为16学时。

5.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开放性实验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并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6.各教学单位最低申报项目数量如下:


联系人: 李爱霞   18710980851 526539588@qq.com

        吴钊   18092727348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docx

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计划汇总表.docx

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4.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性实验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