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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8 浏览量:4407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为了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开展2021年度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的实验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均属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范畴。入学教育、军训、认识(生产、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不属于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课程范围。

二、认定条件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中,且已经开出一年以上的教学实验项目;

2.必须具备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学生实验报告等教学文件;

3.必须有规范的教学过程组织和成绩评定办法,实验档案材料保存完整;

三、认定要求

各本科专业的所有实验课程“三性”实验学时数应达到开设实验总时数的20%以上。

四、认定程序

(一)教研室申报

2021年10月28日开始,到11月30日截止。具体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决定。项目由教研室组织申报。

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和验收

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进行审核和验收,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表》(附件1);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统计表》(附件2);并将以上两个表格报教务处备案。

)学校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五、材料要求

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向教学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表(纸质版);

2.能够反映实验实际效果的实物(如模型、装置)和其他资料(电子版);

3.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

4.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电子版);

5.实验教案(电子版);

6.每个实验项目提供近期批改的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学生实验报告5份(纸质版或扫描件)。

六、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比例;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3.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表》《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统计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吴钊    18092727348

邮箱:290724010@qq.com

附件:1.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表.docx

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