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精神,我校按照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将推荐参加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2项教学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4日(5天)。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附相关事实材料)于11月14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高靖
联系电话:1509118652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165号)精神,我校按照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将推荐参加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2项教学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4日(5天)。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附相关事实材料)于11月14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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