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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5 浏览量:5874

各单位: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陕西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深化改革,助力我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调动各单位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学会服务和智力支持能力,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本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对重点招标项目省高等教育学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由我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2.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一般项目不设指南。一般项目由申请人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及陕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结合我校自身发展实际等自拟选题。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1.本次申报工作由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与我校协同组织实施。我校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限额推荐申报立项。

2.根据2021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总数规定,各单位依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2021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推荐限额一览表》(见附件2)中的限额数量进行申报,我校将从各单位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6项(其中重点招标项目2项,一般项目限报4项)作为我校项目上报。

3.各单位应严格申报程序,严格质量把关。凡承担省高教学会所有研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研究项目。若发现申报人及其成员基本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予以通报。

4.我校教务处完成初评并排序后,由教学科负责项目上报人员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学会秘书处。

三、研究时间与要求

1.研究项目规定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项目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3.陕西省高教学会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者应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

2.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安排专人报送,教务处不受理个人自行报送的项目申请。

3.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立项申请书》(一式份)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4.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过期不予受理。

人:杨宏峰

联系电话:13335410562

指定邮箱:99579060@qq.com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招标项目指南.pdf

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限额表.pdf

附件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