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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检查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8 浏览量:4488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教务处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检查和评优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6-23日

二、检查和评优工作内容

1.各单位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含2019级本科社会调研类社会实践和2018级本科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2.各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和实施。

1)检查《社会实践活动任务安排表》《社会实践活动选题情况统计表》和《安全责任书》的填写和落实。

2)检查学生总结报告质量和批阅情况,《社会实践登记表》的填写情况,实践单位对学生的评价情况。

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及分析。

4)社会实践成果的总结和分享传播情况,典型事迹的发掘和整理,每个团队(班组)发表的三篇(项)心得(视频、新闻报道等)及照片佐证材料。

5)各单位活动工作总结。

3.评优。各单位组织推荐优秀项目,填写《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评定推荐表》。具体推荐项目和推荐名额要求如下。

1)优秀团队。校团委组织实施的集中社会实践项目,由校团委按照项目总数的30%评选。

2)优秀个人。按照参与学生的总数的3%推荐。

3)优秀报告。根据学生报告质量,最高可按照参与学生的总数的3%推荐。

4)优秀指导教师。按照本单位参与教师人数的10%推荐。计算后不足1人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指导教师。

三、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

检查部门

9月16日

交通运输学院

9月17日

机械工程学院

9月18日

电气工程学院

9月20日

中兴通信学院

9月21日

土木工程学院

9月22日

人文与管理学院

9月23日

思政课部

9月23日

校团委

四、检查要求

1.有关单位要重视检查工作。

2.有关单位的教学副院长(负责人)、学管副院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应参加此次检查活动。

3.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规定申报教师工作量,完成经费报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