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教务处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检查和评优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6-23日
二、检查和评优工作内容
1.各单位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含2019级本科社会调研类社会实践和2018级本科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2.各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和实施。
(1)检查《社会实践活动任务安排表》《社会实践活动选题情况统计表》和《安全责任书》的填写和落实。
(2)检查学生总结报告质量和批阅情况,《社会实践登记表》的填写情况,实践单位对学生的评价情况。
(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及分析。
(4)社会实践成果的总结和分享传播情况,典型事迹的发掘和整理,每个团队(班组)发表的三篇(项)心得(视频、新闻报道等)及照片佐证材料。
(5)各单位活动工作总结。
3.评优。各单位组织推荐优秀项目,填写《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评定推荐表》。具体推荐项目和推荐名额要求如下。
(1)优秀团队。校团委组织实施的集中社会实践项目,由校团委按照项目总数的30%评选。
(2)优秀个人。按照参与学生的总数的3%推荐。
(3)优秀报告。根据学生报告质量,最高可按照参与学生的总数的3%推荐。
(4)优秀指导教师。按照本单位参与教师人数的10%推荐。计算后不足1人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指导教师。
三、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 |
检查部门 |
9月16日 |
交通运输学院 |
9月17日 |
机械工程学院 |
9月18日 |
电气工程学院 |
9月20日 |
中兴通信学院 |
9月21日 |
土木工程学院 |
9月22日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9月23日 |
思政课部 |
9月23日 |
校团委 |
四、检查要求
1.有关单位要重视检查工作。
2.有关单位的教学副院长(负责人)、学管副院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应参加此次检查活动。
3.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规定申报教师工作量,完成经费报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