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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1学期期初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9-02 浏览量:3452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1学期期初补缓考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1-2教学周

集中考试时间:9月11日(周六)、9月12日(周日)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课程

1.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及辅导答疑工作,及时向学生公布辅导、考试等信息。

2.命题及试卷印制由课程承担单位准备,原则上使用上学期准备的第二套试卷,无特殊原因,不再另行命题。

3.公共考试科目补缓考由教务处在教务系统编排,公共课部、思政课部根据考场需求做好监考人员的选派、试卷印制与封装等考务工作,各学院通知学生到指定考场(教务系统可查询考场)参加考试;专业课补缓考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五年制高职部根据学校的补缓考时间,自行组织考试。

4.学校安排外出实习学生的补缓考工作,原则上补考学生须返校参加考试,确因特殊情况(疫情等)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试方案(线上考试等),报教务处备案。

(二)考查课程考核安排

1.除考试外其它考查课程考核,由各学院与相应的教学单位对接,落实课程考核事宜并及时通知到学生,完成成绩录入。

2.体育课补缓考由公共课部负责落实,并向二级学院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及成绩的录入。

(三)实践教学、综合素质环节考核

实践教学、综合素质教育环节考查,由各学院与相应的教学单位对接,落实考查事宜,并及时完成成绩录入。

三、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须在考试前2天将期初补缓考的考务册(含电子版)报教务处216室,教务处安排有关人员考场巡视。

2.由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提前通知到每位考生持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3.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加强考前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严格考场纪律,对违规作弊者,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不能认真履行考试工作职责的监考人员,按《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教学事故(差错)认定和处理办法》(西交院教[2020]92号)处理。

4.考场布置要科学规范,确保考场的使用率,同一时间段内可编排混合考场;确保考场卫生干净整洁,按要求落实监考人员。公共课考试时,授课单位须指派教师到各学院协助完成监考、巡视等工作。严禁监考人员私自找人替代或监考时离岗。

5.不符合补缓考条件的学生,按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西交院教字[2020]38号)文件执行。

6.此次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组织老师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工作。

  7.公共课部和思政课部按考试安排于9月4日前将监考教师报教务处(9月11日,公共课部需选派34人,思政课部需选派18人;9月12日,公共课部须选派36人,思政课部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