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教务处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检查和评优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单位
教学主管校长带队
参与部门: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思政课部
二、检查时间
2020年9月23-25日
三、检查和评优工作内容
1.各单位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各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和实施。检查《社会实践活动任务安排表》和《社会实践活动选题情况统计表》的填写和落实。
3.学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撰写的总结报告、填写的《社会实践登记表》。
4.指导教师对学生总结报告的评阅情况,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和考核分析。
5.各单位活动工作总结,以及实践活动有关的材料,如: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调查报告、图片、视频、新闻报道、成果等。
6.评优。各单位组织推荐优秀项目,填写《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评定推荐表》。具体推荐项目和推荐名额要求如下。
(1)优秀团队。校团委组织实施的集中社会实践项目,由校团委按照总数的30%评选。各二级学院和思政课部按照学生团队组织情况可组织评选1-2项。
(2)优秀个人。按照参与学生的总数的3%推荐。
(3)优秀报告。根据学生报告质量,最高可按照参与学生的总数的3%推荐。
(4)优秀指导教师。按照本单位参与教师人数的10%推荐。计算后不足1人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指导教师。
四、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 |
检查部门 |
检查时间 |
检查部门 |
9月22日14:30-15:40 |
交通运输学院 |
9月24日8:30-9:40 |
土木工程学院 |
9月22日15:50-17:00 |
机械工程学院 |
9月24日9:50-12:00 |
人文与经济管理学院 |
9月23日8:30-9:40 |
电气工程学院 |
9月24日14:30-15:40 |
思政课部 |
9月23日9:50-12:00 |
中兴通信学院 |
9月24日15:50-17:00 |
校团委 |
五、检查要求
1.有关单位要重视检查工作。
2.有关单位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人)、学管副院长、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应参加此次检查活动。
3.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规定申报教师工作量,完成经费报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