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已结束,为全面掌握实践教学环节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实践教学环节质量。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总结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工作计划,相关要求如下:
一、实践教学工作总结
㈠总结内容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程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集中性实验)、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㈡完成总结材料
1.每门实践课程完成《实验教学效果分析表》(见附件1),由学院存档。
2.学院(部、处)本科、专科《实践教学总结报告》(见附件2)各一份,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3.学院(部、处)本科、专科《实验开出率统计表》(见附件3)各一份,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4.学院(部、处)《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见附件4),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㈢实验教学评优
对于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中表现优异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1.优秀实验指导教师。各单位按照参与实践教学环节指导教师总数的5%推荐,填写《优秀实验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5),参评校级优秀实验指导教师。
2.优秀实验员。每个单位均可推荐1人,填写《优秀实验员推荐表》(见附件6),参评校级优秀实验员。
二、实践教学计划
㈠计划内容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课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集中性实验)、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了实践学分的课程。所有本、专科专业均要上报实践课程教学计划。
㈡计划材料
1.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在校内开设的实践课程填写《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实验教学计划(项目)表》(见附件7)和《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见附件8),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2.实习课程填写《实习计划表》(见附件9),学院存档,并交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2.请各相关单位在2021年7月14日16:00前,将本单位相关材料纸质版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到电子邮箱290724010@qq.com。
3.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群下载附件包。
工作联系人:吴钊 联系方式:18092727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