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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届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的通知

时间:2021-06-18 浏览量:5123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要求,确保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与比例

(一)抽检范围: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抽检数量:按照10%的比例抽检,每个专业抽取所有学号尾号为2号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评审标准与依据

抽检工作依据《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交院教【2020】79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

(一)自查阶段

自查时间:2021年6月18日-6月19日12:00。

学院根据要求通过指导教师自查、教研室互查等方式,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送审阶段

送审时间:2021年6月19日12:00前。

被抽中送审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院负责提交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打印稿一份、电子版一份(word格式,命名为:学号+姓名+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纸质版一份、任务书电子版一份(word格式,命名为:学号+姓名+任务书)。

(三)评审阶段

评审时间:2021年6月20日-6月22日。

教务处拟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教务处将专家评审结果汇总后6月23日前反馈给相关学院。

四、抽检结果与处理

(一)抽检结果

1.专家评定意见为“合格”的论文,则认定为抽检合格。

2.专家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则认定为抽检不合格。

(二)结果处理

抽检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所在学院应组织复审,经复审仍认定为不合格的,应通知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由学院重新组织论文答辩并评定论文成绩,论文成绩仅能评定为及格或不及格。复审结论务必在6月25日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材料报送联系人:吴钊

联系电话:18092727348

附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评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