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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7 浏览量:57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6月23日-7月2日(十七、十八周)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2021年6月23日-7月1日进行,各教学单位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落实组考任务。

三、专业课考试安排

各院(部)根据期末考试时间和公共课考试安排,合理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在编排考场前,各院(部)须在教务系统检查学生选课情况(防止学生因中途转班等原因漏选课程)、做考试任务、设置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前一周将期末考试考务册电子版、纸质版报教务处。

四、提前结课的课程考试

提前结课的考试课程,各学院(部)可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安排落实课程考试时间与地点,但需遵循以下几点:

㈠考核方式

考试课程应严格执行《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修订)》(西交院教〔2020〕80号)规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方式。

㈡提前考试

第十四周之前结课的课程原则上可安排提前考试,考试时间可安排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以保证学生有较充足的复习时间。

㈢考试申请

需提前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教师于考试前一周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部)同意后方可实施,考试具体安排由课程所在单位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完成。

㈣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严把试卷命题关、审题关和批阅关,参照《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确保试卷质量和批阅规范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五、期末考试前,各学院(部)应召开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动员与布署大会,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并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考试期间,教务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校课程考试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监考人员是否按考试要求进行监考;

(二)学生是否按所安排座位就坐,考生证件是否携带齐全;

(三)桌斗等处杂物是否清理,非考试用品是否集中存放;

(四)考场秩序与考场纪律等。

七、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及时组织教师完成试卷批阅、成绩录入等后续工作,并按照有关教学及课程考核资料归档要求进行考试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好下学期初的课程补考相关事宜。

八、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做好教考分离课程和多元化考核课程的汇总与统计工作,并于6月23日前报教务处2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