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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教材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招标采购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4-07-15    浏览量:2454

一、招标条件

本磋商项目2024年秋季教材采购项目第一标段,采购人为西安交通工程学院,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两课”教材、中宣部教材以及高等教育出版社的其他教材的采购

范围:磋商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磋商为其中的:第一标段

001)“两课”教材、中宣部教材以及高等教育出版社的其他教材

002)除高等教育出版社以外的所有公共通识类课程教材

003)除高等教育出版社以外的所有专业课教材

004)中国铁道出版社专业教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分包或转包(承诺书)。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07月15日到202407月18 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请提前电话咨询后,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将扫描PDF格式的资料发送至邮箱 zbcg@xjy.edu.cn (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秋季教材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报名资料”,邮件内容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标书费用:本项目标书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7月23 10:30分。

2、递交方式: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务楼三楼318会议室。纸质文件递,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7月2310:30分。

2、磋商地点: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务楼三楼318会议室。

、监督部门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长信箱

、联系方式

人: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址: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校务楼406室

人:李老师、马老师

   话:029-89028266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