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就2024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假安排
2024年1月15日—2月23日放假。2月24日(周六)、25日(周日)返校报到,2月26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2024年1月19日—2月20日放假,2月21日(周三)正常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梳理本学期工作思路,谋划下学期工作重点,着重解决各类遗留问题。着力做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本学期应完成的工作(特别是教学任务)要在本学期之内有效完成,以此作为放假的前提。
(二)各单位利用寒假时间加强理论学习,可适当开展集体学习、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学校鼓励各单位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联合开展有关活动。在开展有关活动中,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三)放假离校前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重点做好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图书室、学生宿舍水、电、暖、门、窗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保卫处加强校园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四)学生处与各院(部)要在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出行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注意防范流行性传染疾病。放假期间学生一律不住校,学生宿舍加贴封条。继续教育学院做好东校区值班工作。
(五)假期值班部门应安排好值班工作。后勤保障处负责校园卫生清扫、水电、食堂值班用餐、安排公寓楼值班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公寓楼的安全管理;保卫处要安排好全校寒假期间学校财产安全保卫工作;就业中心做好寒假期间访企拓岗相关工作;招生处做好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及202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的备案审核工作;党政办要安排好校内外的行政事务;理事会办公室、基建办、财务处做好智慧交通大楼建设相关工作。寒假期间学校如有其他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面向师生服务的各类工作正常开展,不得以放假为由停止办理正常业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西安市要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假期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六)从2024年2月21日起,学校校车按正常工作时间、路线接送教职工。开学第一天,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及时将教职工到校情况报人事处。
以上要求,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工作,凡因工作失误,发生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者,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制度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