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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发表时间:2021-05-18    浏览量:25881

各教学及辅助单位、机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即将举办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竞赛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二、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竞赛委员会,成员包括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学生处以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竞赛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牵头负责大赛的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五、比赛赛制及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院级预赛、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四级赛制。预赛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校级初赛由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各学院(部)应根据竞赛要求,制定本部门竞赛方案(应详细描述组织机构安排、宣传计划、项目名额落实办法、重点推荐项目培育和训练、预赛赛制和评分办法),确定本部门具体负责竞赛工作的人员,并在5 14  16:00 前将方案上交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1.参赛报名(4-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不得晚于 5 月31日。

2.预赛(5月下旬)。预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院(部)自行决定,并在 5月 20 日 16:00 前完成各项工作,将遴选出参加初赛的项目上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3.初赛(6月中旬)。竞赛委员会将组织校级初赛,决出校级奖项,并确定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组织参与省赛项目训练与培育。

4.复赛和决赛。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安排进行。

六、大赛名额分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各学院(部)要按照不低于学生数的 18‰,暨每一千名全日制在校生需完成 18 个项目。公共课部和思政课部所申报项目应积极与各学院联系确定参赛学生。

各教学单位复赛推荐名额为本部门所报项目总数的 15%,最低限额要达到下表要求项目数。

部门

预赛最低项目数

推荐初赛最低项目数

部门

预赛最低项目数

推荐初赛最低项目数

交通运输学院

92

14

人文与经济管理学院

62

9

机械工程学院

34

5

公共课部

15

3

电气工程学院

32

5

思政课部

8

2

中兴通信学院

25

4

其他部门

不限

不限

土木工程学院

54

8

 

七、大赛政策支持和宣传发动

校级初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项。获奖项目将颁发获奖证书,并按照学院相关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好院级预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联系人:屈茹  卢润     13379267726     15091868792   

联系邮箱:365271418@qq.com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1年5月18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