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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发表时间:2021-04-20    浏览量:5188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之际,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同心同德、勇挑重担、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坚决打好迎评工作攻坚战,确保我校顺利通过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估,党委决定“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师生公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

通过评选表彰,充分展示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奋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和丰硕成果树立标杆激振精神、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奋发向上,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谱写“十四五”开局新篇章。

、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在学校迎评促建工作和改革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1.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组织关系在校。

2.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3.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可为学校二级院()党总支,重点要向基层党支部倾斜。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副校级以上领导人员一般不推荐,处级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

三、评选比例

(一)优秀共产党员,按各总支、直属支部在校正式党员实际人数的10%评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全院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总数的20%-25%评选。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按全院基层党组织总数的20%—25%评选。

四、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迎评促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全校党员师生的公认。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 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聚焦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迎评促建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在新时代教育追赶超越中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各部门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结合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和年终考核结果。重点考察推荐对象在迎评促建、抗击疫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表现;同时考察学习强国学习情况。

五、评选表彰办法

1.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后等额上报。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将适时召开联评会议,按照比例评选拟表彰对象,并报党委会议审定。

2.命名表彰。“七一”前,学校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真正把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先进典型推出来、立起来。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教学评建、服务学改革发展、服务师生中创先进、争优秀。切实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增强党员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振追赶超越精气神,凝聚教育高质量发展正能量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

2.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学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

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提名和推荐。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3.端正作风、严明纪律。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主动担当、合理安排,严把时间节点、严控工作节奏,保时保质保量完成推荐评选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5 10日前向学校党委报送推荐和审批表(附加2、3、4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 2 份、含电子版)。

联系人:杨浩成        联系电话:029-89028268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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